一、哪些参保人可享有异地就医?
1.异地安置退休人员: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。
2.异地长期居住人员:指在异地长期居住且不迁户籍的参保人员(如变换长期居住地点需6个月以上)。
3.常驻异地工作人员: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长期工作(6个月以上)的参保人员。
4.异地转诊人员:指参保地转诊,需转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。
二、参保人办理各类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哪些材料?
(一)异地安置退休人员
1.有效身份证件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。
2.异地居住证明或户口本。
(二)异地长期居住人员
1.有效身份证件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。
2.异地居住证明。
(三)常驻异地工作人员
1.有效身份证件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。
2.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。
(四)异地转诊人员
1.有效身份证件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。
2.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外就医备案表。
三、参保人怎样办理各类异地备案或者异地转诊手续?
(一)异地安置、常住、工作人员的备案
1.至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服务柜台办理;
2.手机下载“江苏医保云”、“国家医保服务平台”APP;
3.用“国家异地就医备案”微信小程序;
4.街道、社区、村劳动保障所的自助服务一体机。
选择任一方式,确定异地备案的地级市即可。
(二)异地转诊人员的备案
参保地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外就医备案表,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登记。
四、待遇标准
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按照“参保地政策,参保地目录”结算;
省外异地就医结算按照“参保地政策,就医地目录”结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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